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

臺中市和平區達觀國民小學特殊疾病學童照護實施計畫

臺中市和平區達觀國民小學特殊疾病學童照護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學校衛生法第812條規定辦理
二、實施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
貳、實施目的:
一、加強學校相關教職員及家長了解本校學童的健康狀況,以共同建立照護學童模式及緊急救護措施。
二、加強家長及學童對正確醫療的重視及增進學童自我照顧的能力。
三、發揮學校護理人員獨特的專業能力及知識,執行個案管理,以達持續性,完整性的「全人」照護。

四、協助學童早日回歸正常的健康生活,以順利完成學業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
肆、實施內容:



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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